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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福州好空气 部门坚决治理乌贼车等污染

2014-01-07 07:15  陈文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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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关注理由

今年上半年,本报独家推出海都观察《福州打造大陆空气最好省会,如何?》系列报道,得到不少市民和专家的肯定。好空气是上天的恩赐,福州要打响空气牌,推动生态游。

今年的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坚决治理机动车尾气、垃圾焚烧、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和生活噪声等污染,精心打造“美丽福州”。这说明关注空气质量已成为两会的热词,从民众呼声上升到官方共识。

不过,元旦以来福州持续遭遇雾霾,前日更是出现了重度污染。这给福州敲响了警钟。环保专家认为,雾霾频频造访,除了外霾入侵外,与福州本地的污染源有较大关系。在保护空气质量方面,我们已经有哪些努力,实践中哪些还做得不够?今天本报一一梳理和盘点,以期建设一个天更蓝、水更净、空气更清新的榕城。

乌贼车联合查处少震慑力小

规定:《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17条: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抽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行驶中排放黑烟或者浓烟的机动车,应当责令其暂停使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执行:2013年9月起,福州市环保局和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等联合开展路检,至年底查处乌贼车近50辆。去年12月1日起,通过执法推动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共拦查车辆58辆,处罚未申领环保标志的18辆车。

在实践中,由于部门权限交叉,影响了查处乌贼车的力度。环保部门称不能拦车,交巡警则称不能检测尾气。目前查处只能依靠联合执法,但由于执法次数有限,影响了对乌贼车的震慑力。

不少市民认为,客观上部门执法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主观上感觉执法部门不够积极,有时有畏难情绪,希望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能常态化。

餐饮油烟缺乏有效制止手段

规定:《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24条:饮食服务业、单位食堂未按规定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废气净化装置,或者向人行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炉烟的,可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执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福州市仅五城区餐饮店就有近2万家,其中符合环保要求并经环保审批的仅占10%左右。

在福州市便民呼叫平台上,2013年全年仅油烟的投诉,就有近千条。

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油烟的投诉,由于对违法行为缺乏有效制止手段,被罚者又多为个体户,处罚不到位,油烟投诉问题反反复复。

有环保专家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执法不一,是造成中小餐馆环境监管难的原因之一。此外,环评不是获得营业执照的必要条件,许多餐饮店未环评先开店,而环保部门又无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焚烧垃圾未得到有效遏制

规定:《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25条:焚烧垃圾,对个人可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执行:2013年1—11月,12369热线电话共接到四城区焚烧垃圾案件625件,其中仓山区292件、晋安区214件。由此可知,乱焚烧垃圾现象相当严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从福州市环保局获悉,目前仍是以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地点多为城乡接合部的村指定垃圾堆放点、拆迁闲置工地与新建小区结合部。

有环保专家称,要杜绝焚烧垃圾,治本之策在于明确属地的责任,即明确乱倒垃圾的地方是谁管的。在此前提下,要追问的是,闲置的空地要如何管理,当地的垃圾是否日产日清,有人乱倒垃圾要如何防治?对于烧垃圾现象多发的乡镇,要追究属地的领导责任。

在乱烧垃圾仍频频发生的现状下,读者呼吁环保等各职能部门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以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工地扬尘违法者不在乎罚款

规定:《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26条:建筑施工扬尘,由建设部门主管,未采取压尘措施等,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三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执行:目前,福州在建工地较多,在施工过程中,道路施工未围挡、工地的运输道路未硬化、渣土车未净车出场等现象很常见,这些都容易产生扬尘,推高空气中的PM2.5。

目前,部门对施工扬尘的查处,与民众的期待值相差较远。在福州市便民呼叫平台上,仅2013年全年,施工扬尘的投诉就有300多条。

三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对于施工方来说,处罚太轻,“不在乎”,管理部门只能反复检查、不停督促。

建筑扬尘也出现多头管理。工地内属于住建部门管,渣土车出了工地又归城管管,环保部门虽然说是统一监管,却没有处罚权。

生活噪声部门若推诿难究责

规定:根据《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机动车辆噪声及相关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娱乐场所等噪声,归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执行:在福州,通常在每年的中高考期间,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才会进行查处噪声的专项行动。部门在查处生活噪声时,又会面临取证难等问题。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由于在法律上并没有建立环保、城管、公安等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协调机制,也没有明确各部门间权力运行的界限,因此,老百姓很难搞清楚哪个部门应当对哪种噪声污染负责,出了问题该向谁投诉、找谁解决。一旦发生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或者工作懈怠,也很难追究责任。

□声音

好空气需要好的执法者

对于近日福州空气出现重度污染,许多市民都表示意外。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称:“福州的好空气,经历了多少代人的努力与传承。而毁掉这一切,只需朝夕。”

对于乌贼车、烧垃圾、施工扬尘的危害,家住五四北的林先生深有感触。他认为大家都要为保护空气尽一份力,不然空气只会成为“公地悲剧”。

环保志愿者陈女士认为,保护空气,人人有责。对个人而言,要从我做起,保护好榕城的好空气;对于部门,要当好执法者,对污染环境的人要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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