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部分居民不交物业费 物业撤走日出东方成垃圾场

2014-01-05 09:09  吴康乐 张旭阳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小区里垃圾遍地

福州新闻网讯 3日,晋安日出东方花园的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撤走了,又没有业委会,小区管理接近瘫痪,居民们希望春节前小区能恢复管理。

记者一走进该小区就看到几堆垃圾,小区随处可见塑料袋。因为拖欠电费,公告栏上已经贴出了停电通知。

张先生说,小区居民楼的架空层也被居民占用,乱停乱放,甚至还有人将架空层围起来当作坊。

张先生介绍说,2010年小区物业公司撤走,去年10月,业主自治组织解散,保安被解聘,垃圾无人清理。他说,现在小区被“弃管”,最后吃亏的还是业主,希望小区尽快恢复管理。

连潘村委会的谢主任介绍说,他们曾跟进协调处理此事,但治标不治本。“我们也多次帮忙引进物业公司,但部分小区业主不支持,拒交物业费,各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谢主任说,只有四毛五的物业费都收不齐,没有物业公司愿意进来,上一个物业公司就是因为收不齐物业费才撤走的。

谢主任说,去年7月至今,业主自治组织没有收到一分钱物业费,有十几户人家自入住小区起就没交过物业费,之后业主自治组织也解散了。

对于业主之间的分歧,谢主任表示会继续和业主协调,补齐物业费。

鼓山镇物业站的李主任告诉记者,小区要恢复管理,起码要交物业费、电费,李主任说:“先把账单结了,才能享受服务。”

(福州晚报记者 吴康乐 张旭阳 文/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