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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摊主被罚 晋安警方称将“拉网式”巡查整治一个月

2014-01-04 08:1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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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卖橙子 摊主被罚

晋安警方称,将“拉网式”巡查整治一个月

警方处罚路边停车摆摊的流动商贩

本报讯(记者徐莹吕诚通讯员晋交巡文/图)昨日下午,福州晋安交巡警大队联合晋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辖区严查机动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据悉,3天以来,晋安警方共查获18辆违法占道经营的车辆。

昨日下午4时许,一辆白色货车停在二环路同香槟路交叉路口处,一名男子不停地吆喝卖橙子,几名市民上前购买。

面对警方执法时,被处罚的女摊主还有些委屈,认为自己停在天桥下,只占了小部分道路,不至于堵塞交通。

随后,市容管理局执法人员认定车主属占道经营,对其开出扣车单。据介绍,车主将面临被罚款500-2000元的处罚。

同时,因为该车违反禁停标识,车主被警方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处罚。

据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民警介绍,商贩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大队将联合晋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对道路周边人员密集路段以及机非混行路段展开“拉网式”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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