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先制造豪车相撞事故,再虚增车辆损失,钻行业规范空子,来骗取保险赔偿。近年来,各地“骗保”案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团伙化作案模式。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警方和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已成立“福州市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已摧毁3个特大车险诈骗团伙,抓获19名嫌疑人,破获假赔案件743起,涉案金额332万余元,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一个骗保团伙作案279起 被抓前,今年41岁的福州人李某斌,在福州各保险公司早有恶名。他因左手残疾,仅用右手开车,常常无驾驶证。但他却有一个纪录:同一天,在同一根柱子,撞车三次。2006年12月,他曾疯狂作案30起。但因为当时,保险行业的规范还未明确,让李某斌钻了不少空子。 2012年7月,李某斌伙同他人,导演宝马假撞车,企图骗保13.05万元。但随后,保险公司在复查中发现该起事故有疑点,拒绝理赔,随后报警令这起团伙案发。 经警方调查,自2006年以来,以李某斌为首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先后驾驶数部小轿车,人为故意制造骗保事故279起,骗取8家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120余万元。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 而今年31岁的黄某福被抓前,在福州开有一家汽车维修厂。警方调查发现,2009年至2012年底,黄某福伙同他人,先后驾驶数部小轿车,人为故意制造骗保事故58起,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14.2万元。 骗保团伙分工明确 据了解,警方发现:嫌疑人作案时,先制造车辆相撞事故,再虚增车损骗保。制造车辆相撞事故时,诈骗团伙一般选择使用奔驰、宝马等豪车。 作案时通常分工明确,分为“主谋”、“枪手”、“顶包”等角色。 “主谋”:负责策划保险诈骗事故,确定制造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及参与人员; “枪手”:由驾驶技术良好、谙熟“碰撞”技巧的人担任,负责驾驶车辆,人为制造事故后,离开现场; “顶包”:负责“抛头露面”,充当事故的顶包司机,接受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最终由挂名的车主(保险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后从中收取好处费。 据介绍,诈骗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以次充好”。在制造事故前,以次品部件,甚至假冒、伪劣的汽车零部件冒充正品部件替换原车部件进行碰撞,常常为后视镜、保险杠等部件,然后仍以正品价格计算维修费用,骗取中间差价; 二、“以旧换新”。在制造事故前,将车辆上没有损坏或新的部件拆卸下来,用破旧或已经损坏的同型号部件替换进行碰撞,待维修时,再将车辆原部件换上,后虚报更换部件的维修费用; 三、“覆盖痕迹”。犯罪分子利用他人放在维修厂内的待修车进行人为再制造新事故,新事故的碰撞痕迹是对旧事故碰撞痕迹的覆盖,在一次维修中诈骗两次或以上保险金; 四、“多次摆场”。一次制造事故后,利用原有的车损痕迹,通过多次摆造现场来多次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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