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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起盗树案件 盗挖200岁古榕获刑7年

2013-12-25 07:12  王林成 肖春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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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边还未拆迁时,这棵古榕枝繁叶茂(福州市园林局供图)

东南网12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林成 肖春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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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挖古榕,结果树没盗着,还被判刑7年。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叶某某和许某某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分别处罚金8000元。对此,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福州城区首起因盗窃树木而入刑的案件。

判决书中写道:被盗古榕树经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鉴定结论为:1.实物鉴定价格1437869元;2.生态、环境及社会价值1258135元;3.景观价值359467元。记者注意到,总价超过了300万元。对此,福州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古树除了自身价值,还有丰富的附加价值。

身穿“园林”马甲,开着吊车挖机偷树

据判决书和福州园林局执法人员介绍,去年4月21日,福州仓山区林浦路边的秀宅村,一群身穿“园林”马甲的工人,来到一棵树龄约200年的古榕树前,又是修剪枝叶,又是给古榕“松土”,村民本以为是园林工人正在养护古树。直到两台大吊车和一台挖机开到现场,准备将大树挖走,村民才觉得事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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