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骨龄鉴定有误差 检察官“较真”15岁小偷免被捕

2013-12-24 09:00  王威 台检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未满16周岁的聋哑少年郭某因盗窃被抓获,他拒不交代真实身份与年龄,骨龄鉴定他为17.6岁。依据法律,审查此案的台江区检察院可以对他进行批捕。可是,经办检察官认为骨龄鉴定存在一定误差,于是“较真”了起来。郭某与检察官进行多次“较量”后败下阵来,交代了真实身份与年龄。日前,因为郭某被查实未满16周岁,检方未对他进行批捕,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

今年11月30日,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潘某与张某的案件。潘某与张某均是两人自报的名字,而且两人都是聋哑人,他们在公交车上共同扒窃被抓获。

台江区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张某十分不配合,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对张某进行骨龄鉴定的结果显示,他的年龄为17.6岁。据查,去年10月,张某在厦门因为盗窃也被抓获一次,当时他骨龄鉴定为15.5岁。

根据现有的骨龄鉴定结果,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批复》,台江区检察院可以对张某作出批捕逮捕的决定。可是,经办检察官对骨龄鉴定存在疑问,认为存在误差的可能性较大。

张某依然拒不交代其真实身份与年龄,检察官“较真”了,与公安机关联合加大了审讯力度,多次提审张某,争取查证其真实身份信息。

检察官还请来了手语翻译,与张某进行了“持久战”,通过长时间的沟通与交流,张某最终供述他的真实姓名为郭某。郭某是安徽人,1998年6月10日生,公安机关查证此信息属实。

检方认为,郭某至案发时(今年10月30日)未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台江区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批捕郭某,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台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