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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鉴定有误差 检察官“较真”15岁小偷免被捕

2013-12-24 09:00  王威 台检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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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未满16周岁的聋哑少年郭某因盗窃被抓获,他拒不交代真实身份与年龄,骨龄鉴定他为17.6岁。依据法律,审查此案的台江区检察院可以对他进行批捕。可是,经办检察官认为骨龄鉴定存在一定误差,于是“较真”了起来。郭某与检察官进行多次“较量”后败下阵来,交代了真实身份与年龄。日前,因为郭某被查实未满16周岁,检方未对他进行批捕,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

今年11月30日,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潘某与张某的案件。潘某与张某均是两人自报的名字,而且两人都是聋哑人,他们在公交车上共同扒窃被抓获。

台江区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张某十分不配合,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对张某进行骨龄鉴定的结果显示,他的年龄为17.6岁。据查,去年10月,张某在厦门因为盗窃也被抓获一次,当时他骨龄鉴定为15.5岁。

根据现有的骨龄鉴定结果,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批复》,台江区检察院可以对张某作出批捕逮捕的决定。可是,经办检察官对骨龄鉴定存在疑问,认为存在误差的可能性较大。

张某依然拒不交代其真实身份与年龄,检察官“较真”了,与公安机关联合加大了审讯力度,多次提审张某,争取查证其真实身份信息。

检察官还请来了手语翻译,与张某进行了“持久战”,通过长时间的沟通与交流,张某最终供述他的真实姓名为郭某。郭某是安徽人,1998年6月10日生,公安机关查证此信息属实。

检方认为,郭某至案发时(今年10月30日)未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台江区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批捕郭某,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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