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星/漫画 本报记者陈雪芳 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机场无申报通道将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再通过淘宝网进行销售。本月17日,曾经轰动一时的离职空姐代购案在北京二中院重审一审宣判,逃税金额由原来的109万元改为8万元,因为这一因素的量定,审判结果也从原本一审的有期徒刑11年改判成为3年。 这一判决又会对目前火爆的海外代购产生什么影响?记者通过与福州多名代购商接触发现,无论是在微信、淘宝还是实体店内从事代购生意的商家,很大程度上都只认为,自己只是利用便利给国内消费者提供一些代购服务,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对此,福州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从国外为朋友捎带一些东西本无可厚非,但当货物的价值超过一定金额,就应该主动申报纳税。否则,很容易被认为有走私嫌疑。产业化的代购更是如此,而李晓航案的出现,无疑是给这些“代购者”敲醒了警钟。 案例回顾 “空姐代购案”重审11年改判3年 2013年12月17日上午,饱受争议的离职空姐代购案在北京二中院重审后作出判决,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3年,并当庭将已经取保候审的李晓航收监。其余两名同案犯被判有期徒刑二年4个月和二年6个月。 2009年夏天,离职空姐李晓航和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名叫“空姐小店”的化妆品店铺,销售化妆品。并在第二年与在韩国工作的褚子乔合作,他弄到了韩国机场免税店的账号,在韩国购买化妆品,之后邮寄到中国。 没多久,中国海关出了新政,海关将个人邮寄物品进口应征税税额起点从500元下调到50元。许多像李晓航这样的卖家,开始选择以个人携带入境的方式避税。之后的一年中,李晓航及其男友石海东通过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化妆品入境,均未向海关申报。2011年8月31日,李晓航从韩国到达首都机场后被抓获,后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褚子乔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李晓航伙同石海东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通过网店销售牟利。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这一审判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 李晓航和她父母乃至国内很大一部分代购商都不明白,代购怎么就走私了? 记者调查 钻空子代购 不少代购商自称不违法 按照相关规定,位列海外代购首位的化妆品要收50%进口税,而数码产品、手表类征收30%的进口税,金银首饰及文化用品等商品征收税率最低为10%。除了进口关税,目前我国进口产品进入流通环节还要收取17%增值税。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福州鲜有代购商去遵守这一规定。 市民李小姐是福州的代购商之一,由于有朋友在韩国,她便也利用业余时间做起了代购生意。 “一开始只是自己喜欢那边的衣服和化妆品,叫朋友寄。后来慢慢发展成代购。”李小姐说,自己接到订单以后,就让朋友到当地的店铺购买,再寄到国内。对于进关的渠道,李小姐称,“我有自己的窍门”。 “比如说那边海关规定,面膜的数量超过50片(含50片)就要将货扣下,那我每次只发49片就好了。”李小姐说,另外买家的地址都是分散的,可以要求朋友在韩国的时候,就按照客户地址去邮寄,就是邮费高一些,但也比被海关扣要强得多。 李小姐说,依照正常手续报税进关固然是好,但对于小本经营的她来说,进关税费太高。“我就做那么一点点,还要倒腾得这么麻烦,还不如不做。”李小姐说。 李晓航案的出现,在福州的代购圈中,也一度成为圈内议论的焦点。但一些代购商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可能是她做得太大了,枪打出头鸟。”李小姐说,她自己只是小打小闹,因此绝对不会触犯法律。 与李小姐一样,不少受访的代购商都认为,他们的代购行为,充其量只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并不算真正触犯法律。 举案说法 超出“合理自用”便有走私的嫌疑 据了解,海外代购涉嫌走私的案件并非孤例。今年2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两名淘宝店主从境外代购大量商品偷逃税款,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 代购有可能涉嫌走私?人们议论纷纷。对此,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裴乐艳律师认为,从国外为朋友捎带一些东西本无可厚非,但当货物的价值超过一定金额,就应该主动申报纳税。代购商在将商品运回境内的途中,采取蚂蚁搬家的形式掩人耳目,明显超出了“合理自用”的范围,很容易被认为有走私嫌疑。 “代购和走私的共同点在于都需要通过国家边境来运输相关货物,且未按照正常程序申报。但二者的区别则在于,代购是光明正大的行为,而走私却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另外代购的性质也不如走私那么严重,二者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说,最原始的代购,只是帮亲戚朋友购买物件而已,但眼下产业化的“代购”行为,已经在本质上有所改变。同时他表示,李晓航的两次审判对比,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法律的审判是结合教育意义做出的决定,具有警示意义,可能引导代购走向规范化。 此外,两位法律专家都认为,在这个案件之前,可能很多人对于“代购”一词理解是相当模糊的,认为代购并不在法律的监管范围之内,而这个案例就已经明确地向社会宣示,代购的方式也是要遵守法律的,也是有法律监控的,并非处于灰色边缘地带。 延伸阅读 海外代购“滥竽充数”存风险 据支付宝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境内消费者仅通过支付宝的支付平台,实现“海淘”消费的规模就同比增长117%,远远高于国内网购64.7%的增长速度。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青睐代购物品,这个行业也不像原始的代购那样单纯,市民因为轻信朋友圈“代购”被骗也早已不是新闻。福鼎市民谢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微博上挂满了美国的奢侈品牌,标注的“美国本地代购”字样吸引不少眼球。但他却向记者透露,微博上挂的这些,其实都是假货。 “很多人根本接受不了真货的价格,我就卖一些假的。不明就里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谢先生说,在卖假货的同时,他也会卖一些海外正品,不过所需的时间更长,价格昂贵更是不在话下。 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是真正的海外代购,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存在相应的问题:一是不少代购商都无法面对面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一旦日后想进行售后服务必须借助代购商,是无可规避的麻烦事。第二,物品货不对板,很有可能跟代购商谈的产品和最终代购回来的产品完全不同,在这种情况之下,消费者需要考虑怎么去退换货,怎么把已经支付的款项拿回来,也是消费者需要关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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