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金洲南路与亭头路口:互不相让 两车相撞

2013-12-21 07:54: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车撞了个四脚朝天

东南网12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见习记者 陈恭璋 记者 林丹 文/图) 昨日下午2时30分左右,福州金洲南路与亭头路口,从不同方向进入路口的两车互不相让,结果发生碰撞,其中一车被顶翻,所幸无人受伤。

记者赶到时,两辆事故车还停在现场。车牌号为闽AKS269的越野车四脚朝天,而车牌号为闽A92C55的小车车头有撞击痕迹。目击者说,事发时,小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在路口与由北往南行驶的越野车发生碰撞。小车车头撞在越野车后轮上,加上两车速度都很快,越野车就翻了。

在现场,双方司机还在互相指责对方。小车司机说,刚才民警已经处理过了,对方负全责,因为他行驶在大路上,越野车是从小路出来,必须让他先通行。越野车司机则说,该路口信号灯均是黄闪,明明是他先进入路口,小车后进入,这才会出现车头撞后轮的情况,虽然是全责,但他感觉错误在对方。

附近的群众见状,忙劝说别争了,还说假如两车有一方能稍让一下,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