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警方联合本报整治远光灯,全市已有260名司机挨罚;民警说,海都报持续曝光,许多司机已开始注意远光灯使用习惯 闽A31258的司机有20年驾龄,在市区浦上大道仍开着远光灯 东南网12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臻 关铭荣 见习记者 陈恭璋 文/图 通讯员 仓交巡 台交巡 鼓交巡 晋交巡) 关注理由 从上周开始,福州警方联合本报,在全市范围开展“严查远光灯”专项行动,并设置远光灯监测点。昨晚,本报记者再次随警夜查远光灯,在仓山浦上大道洪湾路口、台江福光南路鳌峰路口,共有45名司机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被罚100元、扣1分。自“严查远光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260起远光灯违法行为。 “严查远光灯”得到市民和车主广泛好评,也引起央视关注,昨晚,央视记者也加入现场查处远光灯的行列。 加装氙气灯被令现场拆除 昨晚7时30分,警方在浦上大道洪湾路口设卡。 车牌号为闽AMS136的小车被拦下。司机姓郑,是名年轻的小伙子。跟许多司机一样,起初他也是一脸茫然。“我没有开远光灯。”小郑不停地同民警解释着。 民警查看发现,该车并未使用远光灯,但车灯的亮度明显不对,怀疑车灯被改装过。打开车前盖,果然发现了加装氙气灯必有的镇流器。“长时间开远光灯,会让镇流器变得特别烫,这样的高热度,在夏季很可能引发车辆自燃。”民警说,按规定,违规装氙气灯,一律现场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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