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市民在4S店选好了颜色 提车时被“掉包”索赔
2013-12-17 17:2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随着小车越来越普及,个性化颜色也成了市民购车的考虑因素之一。然而,韩先生在提车时却发现说好的小车颜色被“掉包”,他要求商家补偿,对方不予理会。 前段时间,韩先生在晋安区的福州永力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看中了一款大众速腾家用轿车,车身是灰色,内置颜色为黑色。他当场支付了订金3000元。到了12月约定的提车时间,韩先生发现车行提供的成了车身灰色、内置米色的小车。 “合同中写明了灰色外观黑色内置,为什么到提车时就没有了?”经了解得知,原来该4S店擅自把本应该提供给韩先生的小车卖给了其他消费者。韩先生要求该4S店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遭到商家拒绝。 在晋安区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这家4S店同意补偿韩先生500元,磨合期内小车可免费添加机油,并且多赠送一次保养的优惠。同时,该4S店承诺在两周内为韩先生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小车。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张元燕) |
相关阅读:
- [ 07-04]不在4S店买保险就不让提车 近期购车纠纷上升
- [ 01-31]天津汽车4S店感受车市年味:消费者提车热情高涨
- [ 01-14]快到提车日被要求加价 消费者:4S店把忽悠当业务
- [ 06-28]4S店加价提车成“潜规则” 顾客买辆车多付6万
- [ 12-12]莆田山寨宝马4S店“霸气外露”被工商查处
- [ 12-12]4S店收客户千元贷款手续费 律师:可向消委会投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