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莫让公益项目变味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成栋认为,公益项目、慈善事业,政府有关部门当然是可以引导、鼓励企业来做的。不过,福州所推行的电梯应急视频系统项目,是以收取广告费为赢利模式的,具有经营性质,并非是纯粹的公益项目,“是变了味的公益”。既然该项目是企业的经营活动,那么相关行政机关应本着公正公开原则,让各相关企业参与竞争。 同时,该系统安装虽然不收小区居民的钱,但小区居民享受该项目带来的救援好处,是以“接受视频广告”为代价的。这就需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坚持自愿原则装与不装,“不能你认为这个项目好,就发文要求统统装上”。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佘雷律师表示,该项目虽然由企业来投资,但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商机——“电梯内多媒体广告经营权”。其实质,是相关职能部门给企业提供一个投资合作的机会。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文指定一家企业来做,要求各物业公司和电梯年检单位都配合它,有产生不正当竞争之嫌。因为此举剥夺了其他企业竞争的机会,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网络调查 电梯报警屏捆绑广告近七成网友不愿意 小区电梯报警屏捆绑广告,你愿意装吗?12月11日,本报联合腾讯大闽网就这个问题进行网上调查。截至当晚7点40分,共有819人参与了此次调查。其中,表示愿意安装的有150人,占总人数的18.3%;表示不愿意的有556人,占67.89%;表示无所谓的有113人,占13.80%。 不少网友认为,这个电梯应急安全系统不是电梯的标配,灏景公司安装、维护该系统,需要人力物力财力。在商言商,企业是需要收益以赚回成本并且要赢取利润的,以商业广告作为赢利模式也无可厚非。但是,推广的方式最大的问题是撇开了业主,直接让相关部门发文要求物业公司配合该系统进小区安装,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才是该系统一直受业主质疑的主要原因。起先声称是免费的公益项目,后面又植入滚动播放的广告,让不少业主难以接受,导致一些人认为公益项目是个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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