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承诺回购 但车主不满意保密协议内容 昨日上午,福州某4S店的市场经理黄小姐就此事回应称,车子确实存在二次喷漆的客观事实。她表示,车辆是从东莞调配过来,在东莞时,发生过一些刮擦。关于车辆是否库存已久等问题,她没有予以正面回答。她只表示,销售人员未将事实告知车主,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他们同意回购。 “虽然最后对方答应了回购,但是协议的一些细节,我们存在很多顾虑,无法达成一致。”纪明说,双方分歧在于:第一,日前对方提供的一份“保密协议”,对方虽然同意回购该车,但却在合同中,删除了车辆存在“瑕疵”的客观事实。 其次,虽然双方就回购及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总金额为124万元,但在合同中却没有体现全部金额,仅为120.7万元。4S店表示,剩余金额可通过其他方式转账给车主。 第三,合同要求,车主在签订合同时,就要将车辆钥匙交付给4S店。但关于接收回购车辆的指定方,4S店在合同里没有明确体现,也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表明过户需在多少时间内完成。 “既然答应赔付,我们也愿意私下低调处理,为什么不一五一十写出来?”纪明表示,合同里这些过于“暧昧”和“模糊不清”的规定,让自己产生诸多顾虑。因此,双方一直胶着着。 双方上演堵店拖车闹剧 12月4日,纪明和朋友一行将这辆“问题车”开到4S店维权。对此,纪明表示自己确实有点过,但实属无奈之举。纪明称,合同里要求自己签字之后就要先上交钥匙,“还未收到赔付款,就把车子的所有权上交,我无法接受。”纪明称,“虽然我手握车钥匙,但是将车子停在4S店的探头之下,我既开不走,也有利于4S店掌控车子,我觉得这并没有不合适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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