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社区治安主任家门口撞车晕倒 头缝多针索赔难
2013-12-17 08:3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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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主持人:本报记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刘栋宾 调解员:从伙弟、林高金、林忠荣、蓝奥 调解对象:鼓楼区琼河社区刘某、陈某涛 参加驾校培训的第一堂课就是学习驾车的规章制度,其中有一条规定,在路上机动车不得随意打开左车门,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如今,很多出租车为了防止意外都将左车门加锁。鼓楼区温泉街道琼河社区的陈某涛以为到小区门口了,就在路边打开了左车门,骑电动车回家的刘某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车撞坏了,人也受了伤,当场昏迷不醒。 警方接报案后认定机动车驾驶人陈某涛负全责。因为没有住院双方就误工费、交通费等进行了赔偿谈判。由于差距较大,双方未能谈拢,于是向《晚报调解室》求助。 社区治安主任家门口撞车晕倒 12月3日晚9时20分许,刘某骑电动车回家。到德贵路时,前方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车突然打开左车门,她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电动车倒地,她也摔倒了,头和右脚受伤,流了很多血,当场昏迷了过去。 在邻居的帮助下,她被送到省立医院救治。她丈夫闻讯赶到医院。警方接报案后控制了肇事车辆,并暂扣处理。 刘某头上和脚上都缝了好几针,目前她头部的线已经拆了,脚上的还没有拆,走路需要人搀扶。由于至少一个月不能上班,刘某要求陈某涛赔偿误工费(2000元)、营养费、陪护费和交通补贴等共5000元。 陈某涛说,此前去看望过刘某付了1000元医疗费,他只想再加1500元,共2500元。刘某说,当天她伤及头部,流了很多血,前期家属陪护、后续治疗、营养补充等加起来开支很大,因此坚持要对方赔偿5000元。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首次调解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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