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六大“霸王条款”被叫停 福州餐饮市场仍流行餐具另收费

2013-12-16 17:23  陈木易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部门回应

提供消毒餐具是商家的义务

对此,福州工商部门回应,提供达标餐具是餐饮企业应该提供的配套服务项目,该项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餐饮企业理应承担该项费用,餐饮企业不能因为委托第三方清洁餐具,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洗净、消毒的餐具是其法定的义务,且不得收费。否则,就是在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变相向消费者转嫁附随义务,这违背了民事合同中的诚信公平原则。

收费餐具之所以屡禁不止,是由于有偿餐具的收费较低,符合大部分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其次,精美的外部包装,也会造成消费者认为其必定经过高温消毒的心理,部分商家也是抓住这一特点。

对此,鼓楼区工商局从2012年起严查收费餐具,并推行执法常态化,全面禁止辖区商家强制使用并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对此,该局还提醒市民,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商家强制要求消费者使用付费餐具,并收取餐具费的,消费者可保留相关证据,向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延伸阅读

婚纱照预约定金概不退还

除了餐饮业的“霸王条款”,其他行业领域也屡见不鲜。日前,本报就报道了闽侯县工商局祥谦工商所执法人员就在某婚纱摄影工作室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的合同中标注:“预约成功需预付30%定金,预约定金概不退还;拍摄期间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不慎遗失本店概不负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