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老旧小区杂物间出租问题多 有效管理需多方配合
2013-12-16 07:3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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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有难度 “一个月租金才260元,房东给安装了水电,不过上厕所得去外面的公共厕所。”住在凤凰新村12座一杂物间的租户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三口住在约10平方米的杂物间里,做饭和洗衣服都在门口,“虽然条件不好,但是能省不少钱,这排的杂物间早就住满了”。 记者从荷泽社区了解到,住在杂物间的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上都是长期居住。低廉的租金和优越的地理位置让老旧小区的杂物间成了“抢手货”,租户多在周边从事废旧物品收购、小商品买卖、贩卖蔬菜水产等工作。“西凤新村外就是文林路早市,许多摊贩看上了小区的位置,来小区里租房。”西凤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 “许多房东认为杂物间是自家的,想怎样用都可以,根本不听社区的劝阻。”菏泽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仅是房东,大部分租户也不配合,有的租户生活困难,表示“单间租不起,只能负担起杂物间租金”,有的说“那么多人都在住,为什么就管我一家”,有的干脆关门不予理会。 有效管理还需多方配合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配备了杂物间的小区大多数是老旧小区,虽然国家有明确规定,但将杂物间出租住人或开店的现象已存在多年,单纯依靠社区工作人员协调不现实,问题的解决要靠多部门联动。“杂物间出租住人属于改变房屋原有使用功能,应由规划部门出面;杂物间出租开店,涉及到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小区有物业,房管部门有责任要求物业公司完善对杂物间的管理;如果小区没有物业,那么社区应当配合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龚莹 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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