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摊点堵住居民出行路 福州伯爵山小区前广场该属于谁
2013-12-16 07:4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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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活动场所被占,居民反对声多 据孙经理和不少小区业主反映,向摊贩收取租金的是商业楼2楼的承租方大拇哥保健会所。 “这是小区的公共场所,怎么可以擅自出租?”记者一走进小区,不少业主就开始向记者抱怨。业主林先生认为,小区前广场属于包括商业楼业主在内的所有伯爵山小区业主共有,大拇哥根本无权出租。 业主余先生告诉记者,在伯爵山小区的总平面图上,居住区和商业楼及广场是一体的。“当时买房时,售楼人员说这片广场是大家的公共活动场所,这块商业楼是小区的配套商场、超市,现在却租给了银行、保健会所等商家,最初的用途已经改变了。”余先生说。 商业楼的配套停车场究竟有多大 孙经理介绍,售楼部去年在出售小区商业楼时,把停车场的使用权一起交给了商业楼现房东,由大拇哥保健会所管理。由于大拇哥一直没有划设停车位,小区居民日常又习惯在此休憩、晨练,因此很多业主认为,这就是小区的公共活动场所。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大拇哥保健会所的董事长吴先生。吴先生介绍,广场原先就是商业楼的配套停车场,归商业楼使用。商业楼及配套广场跟居住区完全独立,有自己独立的物业。商业楼出售给房东后,停车场就交由房东管理使用了。 吴先生透露,3个月前,大拇哥承租了商业楼的2层,由于承租面积比较大,房东就把停车场交给大拇哥统一管理,大拇哥现在实际上就是商业楼的物业。 对于广场上的摊贩,吴先生表示,房东去年就答应了,所以他们现在很为难,“已经跟他们沟通过,下个月就会搬走,希望居民能暂时克服一下”。 1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小区的开发商。该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徐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外部的商业楼,是开发商自持产业,不在小区业主的公摊范围内。商业楼的配套停车场,只是商业楼门前的一小部分,而不是整片广场。“广场其实属于市政广场,不是我们开发商的土地。”对于广场上的摊贩,徐经理表示,开发商无权管理,建议居民向市容部门反映。 律师:根据广场用途和归属维权 商家是否有权出租广场给摊贩?小区业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的李文捷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要先弄清广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是谁。 李律师建议,小区居民首先应去相关的规划设计院或房管局档案处查看小区的总平面规划图,了解广场的用途和归属。如果在政府部门的立项批文中,广场是退还给政府的,商家擅自出租就违规了,市容、市政等部门都有权管理。如果广场归小区业主所有,商家擅自出租就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业委会可代表小区居民维权。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郭立锋 记者 孙漫 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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