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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让7地块 塔头路以南将引入世界级高端酒店

2013-12-15 07:56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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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昨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7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近400亩。宗地2013-48、49、50号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宗地2013-51、52、53、54号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4年1月4日至1月13日(工作日期间)。

凤湖路南侧

将引入世界500强企业

宗地2013-48号,位于鼓楼区,江滨西大道北侧,凤湖路南侧,原西区水厂地块,18523平方米(27.78亩),商服(商务办公)用地。竞买人须为2012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的冶金类央企或其所属国有企业,不接受联合竞买。该央企应承诺竞得该地块后将其福建区域总部入驻该地块。竞买人应经市经委审核符合上述条件方可参加竞买。出让起始价为4亿8100万元。竞得人在该地块建成投入使用后(交地后建设期3年),其入驻企业5年内每年在鼓楼区纳税不少于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向鼓楼区补足。

化工路以北

30亩地块4亿起出让

宗地2013-49、50号,位于晋安区,东山路东侧,横屿佳园西侧,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其中,宗地2013-49面积9656平方米(14.48亩),商服(商务办公)用地,出让起始价2亿2700万元。宗地2013-50面积为9512平方米(14.27亩),商服(商务办公)用地,1亿7400万元。竞买人须为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竞买地块的法人单位。

而该地块竞得后,应于6个月内在福州成立驻榕商会。项目建成后,仅允许以层为单位销售给该驻榕商会会员单位。销售前,拟入驻的商会会员应与晋安区政府签订入驻协议,并在晋安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承诺入驻后五年内每层每年税收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县级商会会员单位每层每年税收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不足部分由入驻商会会员向晋安区补足。商会会员购置后5年内不得转让。

工业路东侧

将建5A甲级写字楼

宗地2013-51位于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面积90815平方米(136.22亩),商服(商务办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为29亿1400万元;宗地2013-53位于鼓楼区斗池路北侧,黎明永辉超市周边地块,45038平方米(67.56亩),商服(商务办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出让起始价为9亿2000万元。

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竞买人所属集团公司应为《财富》杂志评选的2013年世界500强企业,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应有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且该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不低于15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国内特大城市(北上广深)开发且持有至少一个大型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据了解,2013-53号竞得人应在本地块建设至少一幢5A甲级写字楼,同时应为鼓楼区教育系统捐建一所现代化标准的36班示范标杆小学。

塔头路以南

将引入世界级高端酒店

宗地2013-52号,位于晋安区,前横路西侧,塔头路以南,化工路北侧,横屿7地块,分东西地块整体出让,总面积73839平方米(110.76亩),商服(商务办公、商业、酒店)用地,出让起始价为15亿8900万元。其中,西地块面积33747平方米(50.62亩),东地块面积40092平方米(60.14亩)。

该地块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竞买人须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前10名中主业从事大型综合超市的企业之一签订入驻本地块的合作意向书,且该入驻企业必须承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独立法人,所有税收在当地缴纳;二、竞买人应承诺引进铂尔曼、四季、香格里拉、索菲特、丽兹卡尔顿、JW万豪、华尔道夫、凯宾斯基、瑞吉、柏悦等10个知名高端酒店品牌之一,并在酒店用地交地时缴交酒店项目履约保证金1亿元,若该项目酒店建成开业后未能引进承诺的酒店品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东山路东侧

将入驻35家欧洲企业

宗地2013-54号,位于晋安区,东山路东侧,横屿佳园西侧,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四、五地块,面积19059平方米(28.59亩)商服(商务办公)用地,4亿4700万元。

该地块竞买人或其股东应在竞买时提供与不少于35家欧洲企业分别签订的入驻协议,入驻企业应分别在协议中承诺入驻后5年内的每年纳税金额,入驻企业承诺的每年纳税总额合计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协议应经中国驻企业所在国使领馆和企业所在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企业所在国使领馆认证由市外侨办审核后方可参加竞买。该地块建成投入使用后(交地后建设期3年),上述入驻的欧洲企业5年内每年在晋安区纳税总额若不足1亿元人民币,应由竞得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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