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施物价联动机制 尽快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2013-12-13 07:0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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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适当提高20%~30%,并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尽快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尽快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现阶段,福州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3%~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省定标准,并在综合运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消费支出比例法等测算方法的基础上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 意见指出,福州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机制。“为鼓励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测算集中供养标准时,应在分散供养标准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20%~30%。”意见说,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快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意见要求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要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意见要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对备案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严格核查管理。对媒体发现揭露的问题,应及时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意见要求各地要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相关信访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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