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警方与本报联手行动,昨晚在同一路口查到的远光灯明显减少 市民说,严查加曝光,有助于摒弃陋习,形成良好的车灯使用习惯 昨晚在福光南路,闽A8J757小车开远光灯非常刺眼 东南网12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见习记者 陈恭璋 记者 林丹 文/图 通讯员 榕警 台交巡 仓交巡 实习生 肖常辉) 关注理由 为有效遏制滥用远光灯现象,福州警方联合本报在市区设远光灯监测点,实时监测远光灯违法行为,持续查处、曝光远光灯车辆。昨晚,警方与本报记者再次上路,在监测点夜查远光灯,共查获11辆远光灯违法车辆,司机均被罚100元、扣1分。 行动 设监测点持续查处、曝光远光灯 为有效遏制滥用远光灯现象,福州警方联合本报在市区设远光灯监测点,实时监测远光灯违法行为,持续查处、曝光远光灯车辆。同时,对于查处现场采集的相关视频,本报将会制成短片,在海都网(www.Nhaidu.com)上播放。 昨日,福州警方联合本报,再次上路严查远光灯。昨晚9时,记者携照相机、摄影机等设备,与台江交巡警大队民警,在福光南路鳌峰路口监测点查处远光灯。 在周一晚上,台江交巡警大队也是在福光南路鳌峰路口这个检测点,开展查处远光灯专项行动。当天晚上8时30分至夜里11时,两个半小时内共查获40辆违法使用远光灯车辆。而昨晚在一个小时内,该监测点查处的车辆为11辆。两者相比,昨晚乱开远光灯现象有所减少。 对此,现场有市民说,警方查这么严,海都报一直曝光远光灯,司机肯定也会注意,警方和海都报的联合行动坚持下去,将有助于司机摒弃陋习,形成良好的开灯习惯。 现场 昨晚又查11名司机不少车私装氙气灯 昨晚9时05分,车牌为闽AGY093的小车闪着晃眼的远光灯驶入福光南路鳌峰路口,随即就被民警拦下,受到处罚。 记者在场看到,不少驶过路口的车辆均开启远光灯。民警说,该路口紧邻二环路、三环路,不少车辆习惯性开远光灯,已成远光灯聚集区。果真,在随后的10分钟内,就有5辆开远光灯的车辆被拦下处罚。 当晚9时26分左右,一辆车牌为闽AR1278的小车被查处,在查处过程中,民警还发现该车司机未携带驾驶证,被扣车处罚。 截至昨晚10时,民警在该路段一共查获11辆乱开远光灯车辆,司机均被扣1分、罚款100元。 同时,记者在场看到,在路口其他方向有一些车辆还涉嫌擅自安装氙气灯,其灯光比正常灯光格外眩目。警方表示,私装氙气灯的车辆在开启远光灯后,危害比正常车辆更大。警方将持续高压管制,一旦发现,除扣分、罚款处罚外,还会责令拆除氙气灯,年检时,发现私装氙气灯的车辆一律不予过关。 声音 市民、网友肯定:曝光得好 福州警方联手本报“严查远光灯”的报道,得到市民肯定。有市民说,目前福州市机动车已超59万辆,眼下年关将近,安全出行极为重要,海都报在这个时间与警方开展整治行动,“查得好!曝光得好!” 在微博上,众多网友也对该次专项行动表示肯定。网友说,乱开远光灯危害大,该查。 网友“出行随手拍”说:“这个严查好,我经常在南二环、连江路上遇到开远光灯的车子。”网友“名字都是已占用”说:“早就应该整治远光灯。晚上下班回家走西二环,迎面10部车起码有两部开着远光灯,有些还是改装超强的,眼前白茫茫一片。市区道路也是数不清的远光灯,道路那么亮,开什么远光灯?” 对本报长期关注远光灯的报道,众多市民表示肯定。有市民说,在夜间,人很容易被远光灯晃花眼,危害很大,这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陋习,但很多司机却不以为意,应该曝光、处罚。而海都报连续以专题形式进行曝光,这是服务市民的大好事,也希望广大车主能引以为戒。许多市民希望这个专项行动能继续长期做下去。 滥用远光灯 曝光台 闽GY093 闽AL6011 粤AL1V76 浙GX7135 闽JB7132 闽AFY555 闽AR1278 闽AVC771 闽A32318 闽A8J757 闽ALG061 处罚: 昨晚9时至10时,福光南路鳌峰路口,以上车辆因违规使用远光灯,司机被罚100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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