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为新欢抛妻弃儿 想与新欢求婚被拒男子自残

2013-12-11 09:47  江方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五凤所)男子抛弃妻儿搞婚外情,想与新欢结婚却遭到拒绝,昨日,男子为了挽回新欢自残。

昨天上午,福州丞相坊路口有一男一女在争吵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发现该男子左手血迹斑斑,右手拉扯着一名年轻女子,很激动地乱嚷着,而女子一直要摆脱男子的拉扯。

民警介绍,男子陈某,在厦门从事装修工作;女子余某,在福州某药店药房工作。两人自称是情侣,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此前两人各有家庭,但玩起了婚外情。陈某为了与余某结婚,与自己的结发妻子离婚,儿子随妻子生活。陈某离婚后不久,余某也与丈夫离婚,但余某离婚后并没有同陈某结婚,而是向陈某提出分手。陈某不同意,多次纠缠余某。

当日,两人在出租屋内因结婚事情吵架,余某再次提出终结二人关系,陈某气愤不已,拿起茶几上的烟灰缸狠狠地砸在自己左手上,并威胁余某。而余某不理会,自顾自外出。陈某追到丞相坊路口,拦住余某,威胁道:“我连自己儿子都不要了,你还这样对我,大不了同归于尽……”于是,两人在路口扭打起来。

经过民警劝说调解,两人同意协商解决此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