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发布多个征地告知书,近期将征收福州市区一批土地。其中,排尾路景观改造建设项目拟征收台江区瀛洲街道红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237公顷,均为农村宅基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 吴山河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吴凤村集体土地0.3745公顷,征地用途为水域、公共绿地、道路用地。 仓山村旧村庄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建设项目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仓山村集体土地1.6751公顷。征收的集体土地用于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项目建设,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体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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