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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让两个家庭陷入困境 检方介入化解难题

2013-12-10 11:2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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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3月25日,福清市龙田镇两摩托车相撞,1人死亡。福清市检察院通过开展“检调对接”,促使事故双方达成和解,死者家属获得了21.2万元的赔偿,另一方则获得减刑。

3月25日,小红(化名)骑着两轮摩托车接孩子放学,在福清市龙田镇西亭村往龙胶线方向的拐弯处时不慎撞向李全(化名)骑的两轮摩托车,造成坐在后座的李全的妻子何美(化名)受重伤。因抢救无效,何美于次日死亡。经福清市公安局认定,小红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李全无证驾驶负次要责任。5月7日,小红被关进福清市看守所。

这场车祸让两个家庭都陷入困境。小红有两个年幼的儿子需要照顾,还要照顾偏瘫的公公。何美的离世也让李全和家人受到极大的心灵创伤。

如何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呢?福清市检察院侦监科办案人员收到案件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来缓和双方矛盾,让问题得到解决。办案人员最终征得双方同意,于5月13日将案件移送到检调办。

受理该案后,检调办立即启动检调对接程序。起初李全要求60万元的经济补偿,小红的丈夫小五(化名)认为60万元超出了他的家庭能够承受的极限。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最终小五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李全也愿意降低赔偿金额,最终双方达成21.2万元的赔偿协议。随后,被害人家属向检察院出具了谅解书。确定被害人家属收到21.2万元后,5月16日,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小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近日,小红被福清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检察官表示,“检调对接”就过失犯罪案件进行调解,一方面通过经济补偿,抚平当事人的心灵创伤,另一方面通过调解,使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犯罪嫌疑人,避免其受到刑事追诉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检调对接”已成为治愈社会伤口的创可贴。

据了解,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调对接办公室”去年2月份成立以来,移送调解的案件共40件,调解成功39件。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俞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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