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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安置房物业管理探索新模式 “公益管家”介入

2013-12-10 10: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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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先例:

非盈利性机构当管家

政府购买服务填亏空

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些问题有一定共性,但由于管理模式各异,对于问题的解决及管理成效也各不相同。9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安置房小区管理的一个成功范例,可供类似小区借鉴。

在台江区苍霞街道辖内,有苍霞新城、三保园、万侯园等多个拆迁安置小区。这些小区早先由于物业收费标准太低,以及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导致物业公司撤走。小区曾陷入无物业管理的状态:垃圾成堆、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车辆乱停放等。

尽管在街道和社区的支持下,三保园等无物业管理的安置房小区成立了自管会,小区管理得到一定改善,不过,一些居民还是担心,自管会后继无人、票据不正规、收入只能存入个人户头等问题,会影响小区管理的可持续性。

在这种情况下,去年9月,苍霞街道探索引进“民非”组织参与这些小区管理,“家园事务服务行动计划”应运而生。

据了解,家园事务服务中心是由该街道的三保园、万侯园、苍霞新城等8个小区共同出资成立的,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由街道办事处作为主管部门的非盈利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苍霞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街道共有29个无物业小区,多数是像三保园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小区。引入物业公司或成立业委会很难操作。而家园事务服务中心是在区民政局社管办注册的“民非”组织,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以人管事”。

加入“家园事务服务行动计划”后,小区的所有收入都将存入家园事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账户,并由专职人员统一核算,提供正规票据,每个小区仅需设一名报账员。即使物业费收不抵支,所差费用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贴补,比如由家园事务服务中心派保洁员或保安到社区服务,而这些人的工资则由政府出资。

记者了解到,家园事务服务中心正式运作以来,由于收取的物业费远低于市场价,加上管理服务到位,小区居民缴费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现在每个小区基本上实现了收支平衡,还能略有盈余。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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