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主管部门发文推广“电梯应急视频系统” 被质疑垄断、搞经营 2012年8月底,由福州市质监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推广的项目“电梯故障远程监控和无线报警系统”,近日遭部分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质疑,他们认为“主管部门涉嫌参与商业运作”。为此,“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主管部门发文推广,“天天播商业广告” 据福建省特检院副院长林尧介绍,2012年8月31日,福州市质监局、福建省特检院联合下发榕质监特(2012)284号通知。通知称:为提高电梯安全管理,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省特检院组织研发了“电梯故障远程监控和无线报警系统安全知识宣传系统”,将免费推广,“争取2年内福州市区的乘客电梯基本都安装上该系统并投入使用。” 据林尧介绍,因为系统推广、运行、维护及管理成本大,省特检院引入天成灏景(厦门)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所有资金投入,包括系统的安装、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项目不是政府投资,无任何财政性资金投入,却具有一定公益性。” 然而,系统在推广过程中,由于播放过多的商业广告、使用公摊电等遭到业主质疑。在福州的江南水都杰座小区,业主余奶奶说,每次进电梯,“声音特别吵,一直在播放商业广告,我们老人很不适应。” 记者看到,该小区几乎所有电梯轿厢均已安装该视频,屏幕下方标志为“灏景梯视”。记者观察了半个小时,视频每10分钟播放一轮广告,其中只有一条公益广告,其余都是商业广告。 一些业主认为,视频机使用的小区公摊电,安装前业主毫不知情。业主陈女士说:“今年年后突然看到这个电视,也不知道是谁安装的。” 江南水都杰座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江云说,当时的安装方称“这是福建省特检院的公益项目,所有电梯都要安装的。” 中山大厦一位吴姓工作人员说,小区电梯本身就带有无线报警和远程监控的功能,该系统是重复安装了带报警按钮的视频系统,作用不大。 在福州正祥一品新筑小区,该系统都已经被拆除。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说,“视频系统试用了三个月,商业广告太多,业主意见很大。”小区的陈姓业主质疑,该视频系统就是以公共服务项目之名进行商业运作。 为何指定一家公司,而不是公开招标 采访中,一些物业和业主反映,安装过程中,灏景公司与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拿着榕质监特284号文件,要求在电梯内安装该系统,并让物业与其签订合同允许播放商业广告,态度十分强硬。 福州市质监局副局长丁皖闽回应说,该设备推广采取自愿、免费原则,不存在强制安装。“不安装,不影响电梯安检。” 福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主任傅健生说,在安装过程企业确有管理不到位、执行人员表述不清的情况发生,引发了误解。对此,福建省特检院和福州市质监局已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对于重复建设的疑问,傅健生说,随着电梯故障的增多,电梯困人后报警方式单一,老旧电梯有线紧急报警装置失效,无法及时整改,需要安装新设备。该系统具有无线报警、无线呼叫、信息发布、应急照明等多项功能,可解决电梯困人救援不及时的问题。 丁皖闽说,目前福州市有3万多台电梯,每年以20%的数量递增,而该市正式监管人员才23人,人机监管比达到1:1800,因电梯老旧出现的投诉也不断增多,开发这套系统的目的,是要“发挥物联网信息技术的优势,脱离保姆式监管”。 针对“主管部门是否参与商业运作”的疑问,林尧说,该项目福建特检院作为技术方,负责技术支持,不涉及商业化运作。他说,在实施推广前,组织了福州市物业协会相关会员单位进行沟通。“对于商业化运作,这是投资商灏景传媒与各家物业、业主沟通的事。”据他介绍,福州目前有5、6个小区的250余台视频机已经拆除,“安装自愿,拆除自愿,这是一种市场行为。” 灏景传媒董事长林成场说,目前项目在亏本运行,在福州安装了4000多个终端,每个成本3000多元,安装人员100多人,包括数据流量、与小区物业的分成等费用,每个月的运营维护成本是100多万,算上广告收入,现在回收的也就200多万。 福建榕城鑫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宁兆生则看好应急视频系统。他说,小区内60多台电梯安装了6年以上,大部分原有的报警系统坏掉了,重新维修麻烦,费用也高。“这个视频系统免费安装,补了我们的资金缺口,每台机子每月物业还有30多元的广告分成。” 为什么选择灏景,而不是公开招标?林尧强调,之前也有很多企业找上门,但由于前期投入大,这些企业都要求向使用单位收费,所以被拒绝。“灏景是目前唯一的一家愿意负责所有资金投入的企业。” 针对播放商业广告过多问题,傅健生说,现在每天23时到早上7时之间,视频机将做休眠处理,下一步还将加大公益广告的播放力度。 “公益服务”谨防好事变坏事 采访中,福州质监局、福建省特检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是福建正探索的一个模式,即由政府机构搭建公益性的第三方支持服务平台,企业参与投资,电梯使用单位自愿参加推广。 林尧说,国内不少城市在做类似事情,比如杭州、沈阳、南京、无锡等,但庞大的平台建设,单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是无法做起来。福建正在探索的新模式就是,平台建起来,后续设备维护,由民间资本介入投资,再靠合法的商业模式来维持正常运行。 对此,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汤黎虹认为,该视频系统带有商业性,安装前要充分尊重物业和业主的选择权、知情权。运用社会资本办公益项目是一件好事,但一定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不应该介入市场,如果过度还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在推广新项目时,应做足宣传、解释工作。电梯的使用权掌握在业主手中,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尊重业主的知情权,新系统的推广应首先向所有业主说明情况,征得业主的同意。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董建国 郭圻) |
相关阅读:
- [ 12-06]重庆10岁女孩电梯摔婴 婴儿坠楼25层经抢救苏醒
- [ 12-05]电梯内被摔男童将进行手术 小女孩家长赔偿5万余元
- [ 11-28]欧冠-10人皇马4-1出线 贝尔电梯球伊斯科破门
- [ 11-19]内地首张电梯“三合一”标志在深圳揭牌
- [ 11-05]你虐电梯千百遍 电梯岂会待你如初恋
- [ 11-04]送货员坠电梯井摔死 家属状告物管雇主索赔百万
- [ 10-28]七旬老人医院内乘电梯摔伤 起诉获赔28000元
- [ 10-14]母子命丧电梯告别式 长子念祭母文令人动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