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福州取消17条重点道路两侧停车位

2013-12-06 10:09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徐莹 通讯员榕警)昨日,福州市公安局透露,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底,在福州市区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福州陆续取消中心城区17条重点道路两侧(道路红线内)停车泊位(含咪表停车位),包括五一路、五四路等。

强化部署加强违法行为查纠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对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违法停车、加塞,摩托车和电动车闯禁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不按道行驶,行人闯红灯、拦车叫卖、散发物品、乱穿马路、翻爬交通护栏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每月1日和15日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警方将集中警力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置整治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中,警方将强化勤务部署,落实高峰和平峰时段交通管理,由派出所强化高峰站点工作,严格落实全市133个高峰站点、31个重点路口、29个重点路段、7座跨江大桥的勤务安排,做到警力到位。同时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平峰时段交通常态化秩序规范管理工作。

据介绍,目前新招收的89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已初步培训到位,将全部投入专项行动工作,由城区交巡警大队统一管理,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规范管理力度。

同时,由四城区公安分局负责,明确重点区域和路段、路口,针对辖区地铁围挡施工和道路改扩建的实际情况,按照“车不越线、人不斜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停车规范”的标准,实行“一路一策、一口一策”管理和整治,路口管理延伸到周边200米范围的道路,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

各分局将针对每一个路段和路口的特点,细化管理方案,合理配置警力和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逐一明确勤务安排和工作职责,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交巡警支队、大队、派出所骑警队将实时接受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的指挥,在主干道和重要节点开展不间断巡查,强化排堵保畅和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取消中心城区重点道路两侧停车位

在专项行动期间,将由交巡警支队负责,结合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人非共板”道路改造,在符合条件的混合道路规范设置中心隔离护栏,通过采取物理隔离办法解决非机动车与行人混合通行问题。

警方将在充分调研后,完善区域路网“微循环”,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实施道路单向通行、禁左、禁右等“微循环”措施,逐步提升区域路网和主干路网的通行能力。

此外,还将完成非国标交通信号灯灯具、老旧信号机、UPS应急电源的更换,以及地磁交通流检测设备建设、增设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等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福州取消中心城区重点道路两侧(道路红线内)停车泊位(含咪表停车位),包括五一路、五四路、湖东路、湖滨路、湖头街、北梦山路、芳沁园路、鼓屏路、八一七路、华林路、白马路、杨桥东路、乌山路、古田路、浦上大道、乌龙江大道、东大路等17条道路。

在鼓楼区符合条件的混合道路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并同步封闭不合理的中心隔离护栏开口。多方征集汇总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有关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实地调研,切实加以改进,不断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警方将适时召开各界人士代表、警民联络员座谈会,持续开展“交通管理开放日”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参与交通管理,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所队采访活动,广泛征集市民对规范交通行为的意见或建议。

行动期间,警方还将组织开展“十佳示范路口”、“十佳示范路段”、“十佳交通能手”、“十佳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等评比表彰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