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社会 > 正文

给孩子拍照做挂历卖给家长 媒体介入后改免费送

2013-12-05 08:55: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去幼儿园接孩子,老师突然拿出孩子的照片挂历,说一本要68元。”4日,家住福清宏路街道的王女士致电本报称,宏路街道童心启智幼儿园未征得家长同意就给孩子拍了艺术照做挂历,并向家长出售。

幼儿园给孩子拍照

做成挂历卖给家长

王女士说,3天前,她去接女儿豆豆(化名)放学,老师突然要她买印有孩子照片的挂历,一份68元。王女士当时没带钱,但女儿一直嚷着要,她只好和老师说先把挂历拿回家,取钱后再来买。和王女士一起接孩子的几名家长都掏钱买了挂历。“一周前,孩子说幼儿园要拍照,我以为是园方统一拍一些必要的照片,没想到是请商家过来拍照做挂历。”记者看到,豆豆这份挂历的日期从2014年到2015年,每张挂历上都是豆豆的单人艺术照,豆豆穿了5套不同的衣服,拍了6张照片,挂历的封面上写着幼儿园总园和分园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虽然幼儿园说可自愿购买,但挂历都已经做出来了,退回去给商家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理。”对于园方的“先斩后奏”,王女士有点不满,她还怕这些照片被用作商业用途,就和园方沟通,希望让商家删除孩子的底片,园方却说商家来自省外,删底片需要家长和商家联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