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建新镇11公顷土地被征收
2013-12-05 07:01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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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12月4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二建设项目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东岭村、凤高村、中截村的集体土地,四个集体土地面积总计达11.4612公顷。 据了解,征地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此次征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酒店用地、供应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四个集体土地面积总计11.4612公顷,包括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等。 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方面: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另外,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低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说明。 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村委会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该局提出申请复核。当事人认为需组织听证的,由村委会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新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 (福州新闻网记者 朱红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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