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的士违规提供证据很关键 处理投诉也需时间
2013-12-04 15:58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3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回答了市民在交通执法方面的问题。 客车在双湖三路 可下客禁上客 问:我的车辆今年上半年因超限被罚款2500元、因污染公路被罚款500元,国家是否有规定不能重复处罚? 答:《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但你的车辆有超限和污染公路两个违法行为,因此对你的处罚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问:经常有长途客运班车在双湖三路停车下客,导致交通秩序混乱,请问你们有何应对措施? 答:连江南路是交通主干道,如果客运班车在主干道卸客,将会造成严重交通拥堵。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客运班车在连江南路附近的双湖三路即停即走卸客是一项便民措施,但客运班车严禁在双湖三路上客。 举报违规出租车 应提交有效证据 问:我经常在火车站公交总站前被出租车拒载,请问你们有何应对措施? 答:公交总站前属于出租车禁停路段,如果你在此拦出租车,出租车不停车,不属于拒载行为。火车站地区设有出租车停靠点,呼吁市民去出租车停靠点乘坐出租车。 问:我经常被福州的出租车拒载、绕道,请问你们有何应对措施? 答:福州严管重罚出租车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有49名出租车司机因违规被列入黑名单。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需要投诉人提供真实、有效的举证材料,才能形成证据链,立案查处出租车违规行为。我们希望市民拨打电话83361836,举报出租车违规行为。市民在举报时应提供一些材料,具体为:提供准确的举报对象和违规事实(违规出租车的车牌号,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等);提供录音、录像、发票等有效证据;提供举报人的手机号等联系方式。 问:我觉得你们对于投诉的处理程序太繁琐、处理效果有限,请问你们有何应对措施? 答:调查取证需要投诉人和被投诉的士所在公司的支持配合,需要检查违规出租车和当事司机的有效证件,需要履行制作乘客和当事司机的询问笔录等相关法律程序,必然要耗费一定的时间。 超限货车卸载的货物 免费保管3天 问:各县(市)的出租车,经常在阿波罗酒店门口拉客,请问你们有何应对措施? 答:根据规定,非福州市区出租车不得从事起点在福州市区范围内的出租车营运,违反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这类违规行为,我们执法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抓现行难、取证难。 问:货运车辆超限卸载的货物,你们如何处理? 答: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我们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福州晚报记者 陈曦 电台记者 高芳) |
相关阅读:
- [ 12-04]的士抢道撞车扬长而去 被撞车辆拍下肇事过程(图)
- [ 12-04]城区的士违规收费愈演愈烈 起步价涨至10元
- [ 12-02]2014年的士拒载可罚两千 大巴甩客可罚三千
- [ 12-02]福建立法:的士拒载可罚两千 大巴甩客可罚三千
- [ 12-01]张狂毛贼逐层敲门偷东西 的士拉赃物称搬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