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红星国际点金财富中心租期逾36年 涉嫌以租代售

2013-12-04 08:38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日,在招商服务中心,记者见到数名正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的客户。其中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事前已经了解过这个项目的基本情况,“有产权的话,价格上就不会这么优惠了,还是看中了这个地段后期的升值潜力吧。”

点金财富中心营销部经理杨虹表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没有超过20年,续订的租赁期限也没有超过20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记者询问,为什么不先签订20年期限的合同,期满再另行续签,杨虹解释称,开发商和客户都希望订立长期合同,这也是顺应投资人的需求。“福州华群投资有限公司与客户一样,同样应当严格遵守租赁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租赁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涉嫌以租代售

记者查询了解到,《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认为,开发商此举变相违反了《合同法》有关租期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仍是一种名为出租,实则出售的行为,且现有商业住宅的使用权只有40年,收取36年零6个月的履约保证金,无异于出售,只是没有获得独立产权。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合同法》第214条对租赁期限作了明确的限制,其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止以租代售,及保证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合同当事人常常采用约定续签合同或租赁期限届满后默视同意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定更新方式予以续租,这实际是变相规避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该类似约定依法可认定为无效,当事人有权要求变更租赁期限,并要求退回多交的履约保证金。

(福州新闻网记者 邱陵 文/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