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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大巴当校车司机无驾驶资格 民警将车辆暂扣

2013-12-04 08:2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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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2日下午,远洋派出所民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拦下一辆满载小学生的大巴,一查发现这辆大巴竟是某托管班的校车。警方对司机的超载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表示将对托管班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处罚。

2日16时30分左右,远洋派出所民警在东山路后溪新苑路段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一辆大巴迎面驶来。民警透过前挡风玻璃发现车内全是孩子,由于该车外观没有喷涂校车标志,立即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车里除了司机和一名年轻女子,共载了54名小学生。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仅为普通大巴,并非校车,而且司机何某没有校车驾驶资格。据何某交代,他受雇于一家托管班,每天负责开车将放学的小学生接到托管班。

民警发现,这辆大巴核载人数37人,实际载有56人,属于严重超员。民警依法对何某的超载行为罚款200元、扣6分。由于查获地点离托管班比较近,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先将54名孩子护送到托管班,然后暂扣该车。

目前,该案已移交晋安区交巡警大队进一步调查。民警表示,托管班负责人未经申请擅自将普通大巴充当校车的行为一旦查实,将面临以1万元罚款。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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