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科教文化 > 正文

语文书存6错 福州多名教师“变废为宝”让学生找差错

2013-12-04 07:1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闻链接

图书出错率超万分之一 必须回收并重新修订

对于出错的教科书,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出版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如果出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则必须要求将所有的图书回收,重新修订。”

而对于此次出错的图书,该负责人认为,出版社除了公开道歉外,还应该写个修订表,并发送给各个教育部门,让教育局统一告知各校老师,“全省大约有50%左右的学生使用这个版本的教科书,其影响十分大,需要妥善处理。”

台江区教育局局长黄玉琴也表示,小学、初中的课本不同于大学阶段的书,尤其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启蒙教材,出版处应谨慎对待,“教育局在每年召开教师进修培训时,也会对教材进行审核和评价,若有发现错误会及时地通知各个学校,避免误导学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