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万象城妈妈集市多家商铺“偷卖”境外药
2013-12-04 07:0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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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店主认为出售的是非处方药无需审批 在一家名为“袋鼠妈妈仓储屋”的母婴用品店里,则码放着来自于泰国、美国、我国香港多地的口服及外用药。店主介绍,自己店里有几款美国小儿感冒药是卖得特别好的,很多人慕名而来。 “我这边出售的是非处方药,家庭用的。不需要经过什么审批。”当被询问到出售药品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她这样回答。她同时表示,自己店里还出售一些泰国、新加坡的药品。 在一家名为“港货直通车”的店里,看见有客人咨询,店主忙介绍起一款名为“骨痛灵”的药品。他称,自己店里的药品肯定是来自香港的正品,在妈妈集市开了很多年了,渠道来源都没有问题。记者注意到,这家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营业范围主要为“食品”,并没有关于可以出售药品的证件。当被询问到出售进口药品是否需要办理一些证件时,这位店主愣了一下,表示妈妈集市的“亲子网”已经做好了这方面的工作,会对他们出售的药品进行审核。 关于这一点,万象城妈妈集市相关负责人暂未回应。 药监部门 出售药品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有些‘代购药’可能没有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资质审批,服用后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很难处理。”一位从医多年的药剂师介绍,代购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对药品的真伪难以查询;而没有翻译的药品说明书里,写明的很多禁忌患者并不知道。此外,西方人种和亚洲人种体质不一样,药的剂量、用药的方法、途径、疗程都会有差别,患者服用起来存在诸多安全风险。 “进口药品流入国内必须取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由正规的医药公司,通过海关进入国内市场。”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由家人朋友寄过来的渠道属于非法购进行为,而商家出售境外药品,除了具备上述证件之外,还必须持有药监部门下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没有这些证件直接出售,便属于非法经营,超过五万元就要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他说,这种偷卖行为已经触犯了药品管理法,可以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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