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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频见电动车超载 派出所月查300起

2013-12-03 06:59  陈恭璋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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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超载”派出所月查300起

昨日,在记者采访中,众多市民说,电动车本身就是“肉包铁”,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伤及车上人员。而眼下的电动车的车身重量很小,一旦坐多了人,就很难操控;若是发生事故,极易造成多人受伤。

对此,福州鼓楼警方介绍,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违者将会被处以20元的罚款。

而福州台江公安分局茶亭派出所分管交巡的陈副所长介绍,该所每月查处的电动车“超载”现象可达300起左右,但警方一边在查处,另一边照样有载多人的电动车驶过。对此,陈副所长说,很多市民对20元的罚款不以为意。但他说,警方查处的目的是希望引起市民重视,要杜绝电动车载多人、载大人现象,也需要市民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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