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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法院将试水“城市管理巡回法庭”

2013-12-01 09:03  陈敏灵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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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劝说、教育、宣传式的“软性”执法,时常效果不佳;缺乏法律依据的强制执法,往往又容易引发冲突。记者30日从市中院了解到,为破解城市管理工作中文明执法与有效执法两头难以兼顾的问题,我市将在5个城区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市中院行政庭也将成立城市管理专门合议庭,通过公正快速地裁决城市管理行政争议,搭建城管部门与群众沟通协调的新平台。

30日下午,市中院召开全市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成立工作座谈会。据市中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巡回法庭将实行“审执一站式”运作模式,针对城市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法建筑、破坏城市设施、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普遍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专业化城市管理行政审判、强化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有效衔接诉前调解和诉讼协调。受案范围包括:违章违法建筑类案件,市容环境卫生类案件,环境保护类案件,占绿毁绿类案件,占用、破坏城市道路和公用通道类案件,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类案件,违法装修类案件,破坏城市设施类案件,以及其他城市管理类案件。

据了解,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市中院院长表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将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合署办公。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将成为审查城市管理是否合法的快速通道,可缩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间隔时间,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将充分保障城管执法对象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对城市管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在全面审查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作出公正裁决,实现罚执分离。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邱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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