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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藻河“粪便水”“真凶”查明 该单位已整改到位

2013-11-30 08:01  周锡银 阙文龙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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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内河排污罚款将提至10万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新修订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明起(12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新《办法》把沿河排污罚款上限从2000元提高至10万元。

据了解,新法规有两方面亮点:一是对内河管理体制作了调整,内河管理部门由市容管理局变为市建委,同时明确市容、园林、水利、环保等部门对内河管理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二是明确了内河的管理措施,包括加强内河范围内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内河雨污排放口的设置、明确禁止各类破坏内河环境的行为、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依照新法规,沿河排污罚款上限将从2000元提高至10万元。此外,其他的具体罚款项目如下:乱扔生活垃圾或者洗涤用品的,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擅自放养动物、种植植物、打捞鱼虫的,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炸鱼、电鱼、张网捕鱼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内河管理范围内排放泥浆、倾倒渣土或者其他建筑垃圾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还注意到,以前内河管理范围仅限定在距驳岸5米~10米的岸线范围内,新规实施后,内河管理范围扩大为距驳岸10米~20米。

对于市民关注的在内河能否钓鱼,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如果仅满足于休闲健身,不使用大规模、杀伤性的工具捕鱼,是不构成违法的。

新《办法》实施后,如果市民发现乱倒垃圾污染内河行为,可向福州市建委反映。发现有人向内河排放污水,可向市建委或市环保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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