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春长 通讯员程敏琴)昨日上午9时许,一辆没有安装车牌的小车,违法停靠在福州仓山六一南路上。驾驶员声称车牌被盗,还出具一张报警回执报告单。不过,车主最终还是被罚款、扣分和扣证。 在这辆违法停靠的白色小车上,驾驶员正坐在车上。见到民警上前盘查,驾驶员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告诉民警,前不久自己的车牌在南昌被盗了,还有报警单证明。 巡逻的临江派出所民警接过单子一看发现,单上的日期是2013年6月24日,由江西省南昌市某公安机关开具。“6月份开的单至今还不补牌?”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接到报警单10日内应当立即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补办车牌。而该驾驶员却“以车牌被盗当令箭”,认为反正有报警单,挂不挂牌都没关系,干脆不去理会补挂牌一事。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因上道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民警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20元,扣12分,扣留驾驶证。警方提示车牌被盗或丢失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补牌挂牌,否则车辆行驶路上,仍属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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