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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调控新政 “榕七条”出台楼市限购升级

2013-11-28 06:52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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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严控房价

严格控制在售或即将预售楼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对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周边地块同品质项目成交均价,或在同一楼盘中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前期开发的同品质产品成交均价的项目,暂不予批准预售。在售或即将预售的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按照报备的“一房一价”价格销售,不得提价。

3 土地供应

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特别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要根据市土管会研究议定的意见,各区加快交地进度,市国土局做好土地出让方案和时间安排。

4 预售备案

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市房屋登记中心、市房管局每周对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预售手续办理。

5 房价监测

由市政府林瑞良副市长牵头,罗蜀榕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市房屋登记、物价等部门成立房价监测专门工作小组,每周召开商品住房价格分析会,及时监测分析商品住房变动情况及原因,预判下周市场动向,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6 市场监管

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治理,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7 增加供房

推行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今年基本建成1.8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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