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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不少小区内都开设有餐馆 便民还是扰民?

2013-11-19 10: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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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实习生 钟小娟)

“餐馆开在小区里,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导致大量外来人员进出,增加了治安与消防隐患。我们对这很有意见,但好像还没有哪项规定明令禁止小区里开餐馆。”近日,家住福州仓山区金山大道江南名城小区的杨先生向本报反映其烦恼与困惑。记者走访了解到,福州市不少小区内都开设有餐馆,这些餐饮店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生活,但同时也招来一片投诉声。

居民:污染环境且存在隐患,小区里不该开餐馆

14日,记者来到台江区群众路68号永辉花园小区。在一家名为“钓鱼岛鱼庄”的餐馆门口,发现地面上污水横流,散发阵阵酸臭味。另一侧,“隆兴风味小吃店”门口也是一片狼藉。小区清洁工吴大姐告诉记者,这些饭店门口的清洁工作很难做,光清理油污就要花上半个多小时。

在晋安区南平西路福盛花园,记者见到同样情形。居民陈女士说:“只要楼下餐馆开始营业,楼上住户家都是油烟味,严重影响我们休息。”

除了垃圾、油烟污染,噪音污染也让居民们难以忍受。晋安区万佳馨苑1号楼楼下的“鸡公煲”开业不久,附近居民已不堪其扰。该餐馆主要经营晚餐和宵夜,居民夜间休息总被猜拳声打扰。“更让人担心的是,这家店液化气瓶就这么随意地摆成一排,万一失火怎么办?”1号楼3楼的一名业主向记者抱怨。

走访中记者发现,小区里的大多数餐饮店采用明火,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品随意摆放,确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福州市12345便民投诉网上显示,2012年12月,仓山金港路嘉园小区内“小尾渔火锅店”就发生了火灾,差点殃及居民楼。

许多居民认为,小区店面的规划应从保障业主整体利益的角度考虑,不应该允许开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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