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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内河管理办法12月实施 禁止炸鱼、电鱼、网鱼

2013-11-19 07:2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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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细则应对执法难

市建委内河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有107条内河,岸线长、管理范围大,管理部门面临取证难、执法力量不足的难题。《福州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行政法规,对垃圾污水排放行为进行处罚必须具备行政执法权限。而市建委内河处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人员不足,内河上遍布的“内河工”又没有执法权,因此要抓现行还是比较困难。

12月1日办法将施行,市建委还将配套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统筹解决执法手段不足的难题。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考虑委托其他部门执法的方式来解决“执法难”问题。

据介绍,沿河工地、商户是产生内河垃圾污水的“大户”,针对这些违法主体已有一套明确的处罚机制和流程。但针对小区集体排污、个人乱扔垃圾的行为,一是责任主体不明晰,二是瞬间行为取证难,最终要靠市民提高意识,自觉、自动维护内河环境,碰上违法行为积极举报或劝导。“市民个人随手乱扔垃圾,有时并非出于恶意,专门安排人去抓现行也增加行政成本。如果市民能够互相善意提醒,形成爱河护河的风气,内河的洁净才能指日可待。”该负责人表示。

根据办法,市民发现有人向内河排放污水,可向环保局或市建委投诉。发现乱倒垃圾污染内河行为,可向市建委反映。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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