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林小姐买了辆5000多元的自行车,可看车人要么不敢接收,要么表示丢了概不负责 福州仓山区的林小姐心血来潮,花5000多元买了一辆某品牌自行车健身。昨日,她从家骑这辆自行“豪车”到鼓楼区单位上班,没料到就遭遇了寄车难,连遭单位附近的各个停车场拒看管,为此林小姐沮丧了一天。 林小姐遭遇 A 骑5000元单车上班 没有看车点敢接收 林小姐说,昨天早上她骑车到公司,想着车子这么贵容易被人偷,不如直接扛上楼,放在办公室里面。谁料,到了公司门口,就被保安拦住了,保安说:“你这个车不能上去,我们楼外面有寄存点。” 林小姐又来到公司大楼门口的自行车寄存点。看车的大姐一听这辆自行车比电动车还贵,想了想说:“小妹啊,你放在地下车库去,那里比较安全。”看车的大姐还说:这种自行车又贵又轻便很扎眼,小偷一拎就跑掉了,很难看得住。她收五毛钱的看车费,万一丢了,到时候不知道要赔多少钱。 无奈,林小姐又来到了大厦的地下车库。可看车库的依伯透过厚厚的镜片,盯着自行车看了半天说:“这样的车我只能尽量看,看不住丢了你自己负责啊!” “那依伯我扛上去行不行啊?”林小姐问。 “那不行,你这么贵重的车,下班时候还要拿证件去物业处开出门条,才能放车出去。”依伯说。 听到手续这么麻烦,林小姐又在附近的几家地面看车点询问,得到的答复差不多。看车人员要么不敢接收,要么表示丢了也概不负责。 一番折腾之后,林小姐只好把车子寄到了附近的朋友家。 B 想扛到公司办公室 物业处不予通融 为了解决自行车寄存问题,后来,林小姐找到了物业处,希望物业处给予通融,能准许自行车扛到公司办公室。 对此,物业处的工作人员说,为了方便大厦内的统一管理,物业部门和当初来这座大厦租赁的林小姐所在的公司,有口头协议。公司所有人员的车辆,只能停放在门口的看车点,连地下车库原则上都不允许,因为位置十分有限,该楼的住户车辆就要占去一大部分。 另外,车也不能扛上来,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人多很拥挤,电梯位有限。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建议林小姐跟门口看车点的工作人员协调。 律师 看车人有一定难处 情理上可理解 “看车点拒收自行“豪车”是否合理,要看停车场的属性,是政府开发的还是私人开发的。”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江椿平律师说,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属于公共机构,看车人只是承包收停车费,有偿看车而已,原则上不允许拒收市民的自行车。但是看车人有一定的难处,从情理上也可以理解。 自行“豪车”的价值比较大,看车人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照看,需要多付费用,或者制定一定的免责条款,这需要看车人和车主协商解决。“总不能你付一块钱,让人家给你看管几万元甚至更贵重的东西?”江律师说。 不过,一旦看车人接受了自行“豪车”,就等同于达成了合约关系,车辆被盗看车人要给予车主一定的赔偿。赔偿的数额要看车主提供的车辆发票,车辆的新旧程度折算,双方能达成共识最好。 支招解决 福州市自行车协会:多给看车人钱 请他多关照 福州市自行车协会负责人郭先生说,自行“豪车”不适合代步,像上下班、去超市买菜尽量不要骑。因为这类自行车太扎眼了,稍微内行的人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而且很轻便,最轻只有两三斤,一拎就可以跑掉,是小偷们眼中的“香饽饽”。他们协会平时组织骑行,才会用到山地车,而且做到人不离车,车不离人。 自行车协会的诸多车友则表示,以前也遇到过看车人拒收的案例,因为车辆价值比较高,容易被偷,看车人拒收也合情理。他们当时就多给了看车人一些钱,譬如5元、10元等,请看车人多关照。 本报记者孔丽
|
相关阅读:
- [ 10-11]汽车三包鲜有消费者关注 称选车不看三包看口碑
- [ 08-31]为5毛钱停车费 看车人擅自将自行车搬进收费区
- [ 08-30]人行道上清水狂喷 洒水车司机的“杰作”
- [ 08-27]粗心车主忘关车窗 两警察“看车”两小时
- [ 07-08]景园小区9号楼看车点被包 架空层办“开心农场”
- [ 06-09]两次网上卖车遇同一骗子 将计就计卖主抓住嫌疑人
- [ 04-16]神勇看车人凌空一脚踢飞凶器 “熊抱”擒贼
- [ 02-10]除夕夜里铁路线上的“看车人”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