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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女子骑价值五千元单车上班 没有看车点敢接收

2013-11-15 09:14  孔丽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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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想扛到公司办公室 物业处不予通融

为了解决自行车寄存问题,后来,林小姐找到了物业处,希望物业处给予通融,能准许自行车扛到公司办公室。

对此,物业处的工作人员说,为了方便大厦内的统一管理,物业部门和当初来这座大厦租赁的林小姐所在的公司,有口头协议。公司所有人员的车辆,只能停放在门口的看车点,连地下车库原则上都不允许,因为位置十分有限,该楼的住户车辆就要占去一大部分。

另外,车也不能扛上来,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人多很拥挤,电梯位有限。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建议林小姐跟门口看车点的工作人员协调。

律师

看车人有一定难处 情理上可理解

“看车点拒收自行“豪车”是否合理,要看停车场的属性,是政府开发的还是私人开发的。”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江椿平律师说,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属于公共机构,看车人只是承包收停车费,有偿看车而已,原则上不允许拒收市民的自行车。但是看车人有一定的难处,从情理上也可以理解。

自行“豪车”的价值比较大,看车人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照看,需要多付费用,或者制定一定的免责条款,这需要看车人和车主协商解决。“总不能你付一块钱,让人家给你看管几万元甚至更贵重的东西?”江律师说。

不过,一旦看车人接受了自行“豪车”,就等同于达成了合约关系,车辆被盗看车人要给予车主一定的赔偿。赔偿的数额要看车主提供的车辆发票,车辆的新旧程度折算,双方能达成共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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