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怡)记者从统计部门获悉,10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3%,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六涨二降”:食品类上涨1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4.2%,居住类上涨2.2%,衣着类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4%,烟酒类下降1.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1%。 另外,1-10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五涨三降”。 其中食品类上涨4.5%,居住类上涨2.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0%,烟酒类下降0.2%,交通和通讯类下降0.2%,衣着类下降0.1%,同样,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原因。 而10月全国CPI同比上涨3.2%,福州CPI则同比上涨4.3%,福州市CPI上涨如此迅猛,统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一方面是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另一方面则是受去年同期基数影响,由于去年同期福州CPI指数较低,分母较小。 相关链接 闽10月CPI同比上涨3.8% 本报讯(记者黄怡)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11日发布数据显示,10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8%,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是2012年2月以来的最高涨幅。 其中城市上涨4.0%,农村上涨3.1%;消费品价格上涨3.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7%。八大类消费呈“六升二降”:食品类上涨7.1%、衣着类上涨4.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4.3%、居住类上涨2.9%;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4%。 另外,10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3%;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6%。而1-10月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则同比上涨2.3%,涨幅同比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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