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住房保障转向以租为主 已建成保障房27924套

2013-11-10 07:3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秋月苑公租房就像公园一样美丽

福州市一直重视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目前福州市廉租房、公租房建设情况如何?哪些市民得到了切实的实惠?记者采访了颇具代表性的公租户和廉租户。

月租340元的“江景房”

“公租房租金较低,让我的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其他开销可以多一些。”9日,李先生说。

李先生是福州市某事业单位人员,未婚,单身,目前租住在仓山冬阳苑公租房小区,房子约48平方米,月租340元。对于月收入3000元出头的李先生来说,这个租金还是可以承受的。

房子虽小,但是被李先生整理得井井有条,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各尽其用。站在李先生住处的阳台,可以看到不远处的乌龙江,风景很不错。李先生说,对于目前自己租住的房子还是比较满意的,入住后自己也把它当成自己的房子来爱护。

9日是周末,忙碌了一周的李先生也有了空闲时间,上上网、写写毛笔字,颇有闲情逸致,这也是李先生最向往的生活。

李先生是在2010年6月申请公租房的,当年7月份获得批准,一直租住到现在。

虽然现在的居住条件不错,但是李先生一直在努力攒钱,渴望买房。

“一直住公租房也不是办法。”李先生说,房子是结婚成家的“必需品”,对于年纪不小的他来说,有一个温馨的小家庭是当下最渴望的,“现在头疼的是房子,不少人给我介绍女朋友,都会问有没有房子。”

李先生还提了个建议,希望今后公租房能设计得更人性化些,配套更全面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