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市政府发文 各办事大厅复印费降为0.3元/张

www.fjnet.cn 2013-11-07 06: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处,办事大厅内增设复印点,价格为每张A4纸3毛钱

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 周德庆 文/图)

关注理由

从10月17日开始,本报独家对福州部分窗口部门存在“高价复印”的现象,进行了持续调查报道。这引起读者和网友的广泛共鸣,希望福州市能对“高价复印”现象予以整改,让窗口部门的复印费降至“民生价”。本报报道引起福州市领导重视,并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研、解决。

昨日,记者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已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在办事大厅划出一定的区域,专门提供复印服务,并参照0.3元/张A4纸的标准,收取复印费。

通知下发后,本报记者回访部分窗口单位,一些市民说,感谢海都报的呼吁,“复印费每张降到3毛钱,挺公道的”。

最新进展 窗口复印服务有了规范标准

昨日,记者了解到,10月28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下文通知。通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办事大厅划出一定的区域,专门提供复印服务,并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2007年2月1日起执行)中核定的复印费标准,以0.3元/张A4纸的标准收取复印费。

通知明确,市物价局要对复印费的价格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复印服务的市场价格。

政府部门多位知情人士透露,本报连续刊发《福州部分窗口部门存在“高价复印”》的系列报道后,引起了福州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福州市监察局、福州市物价局等部门介入调查,并召集各窗口单位研究解决方案。

随后,福州市监察局提交了《关于对我市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的情况报告》。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监察局的意见,对窗口的“高价复印”现象予以规范。

记者回访 周边文印店复印价也降了

昨日,本报记者再次回访前来办事人流量较大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房屋登记中心、市出入境管理处、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等5家窗口部门。

记者调查后确认,办事大厅原本没有复印服务的市出入境管理处,新设了复印点,价格为0.3元/张A4纸。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房屋登记中心等,已将复印费由原来的0.5元/张A4纸,下调为0.3元/张A4纸。不过,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复印费仍为0.5元/张A4纸,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等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也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整改。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不仅窗口部门增设复印服务点、下调复印费用,其周边文印店的复印价格也出现了回落。

昨日下午,在市出入境管理处周边的几家文印店,记者发现复印价格全部由原来的1元/张A4纸,降为0.3元/张A4纸。

市出入境管理处的负责人称,他们对本报的报道非常重视,与市公安局的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后,已由市公安局出面和承租店面的文印店交涉,并敲定复印价格下降方案。

市民声音 整改后价格公道百姓欢迎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市人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提供的复印服务,不仅明码标价,市民还可以索取费用发票。

对0.3元/张A4纸的收费标准,不少受访的市民表示“可以接受”、“有问题就整改,老百姓很欢迎”。“不算贵,纸张、耗材等都需要成本。”市民王先生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程先生说,考虑到免费复印,政府部门需要一定的财力和人力的支持等因素,每张3毛钱的收费,在现阶段还是公道的,但最终还是希望窗口部门能够和市车管所一样,提供免费服务,或采取电子存档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市民在窗口办事的复印量。

市出入境管理处的负责人表示,除了在办事大厅新设复印店等便民措施,还将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反映,扩大自助服务机功能的审批范围、简化审批材料等,减少复印材料的递交,降低市民办证的成本。

□事件回放

10月17日,本报刊发《福州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新华网、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等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引起读者和网友的共鸣。

10月18日,本报刊发《“高价复印”何时了?》,高价复印已引起福州市领导关注,要求市监察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介入调查。

10月19日,本报刊发《福州市领导关注“高价复印”》引发多方讨论。

10月22日,本报刊发《榕近期公布“高价复印”解决方案》,市物价局表示将公布调查结果。

10月24日,本报刊发《物价局调查报告已上报给市领导》,相关部门表示,解决方案正在最后研究中。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