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闽侯一小区业主挖3米深地下室 楼上业主心忧忧

www.fjnet.cn 2013-11-05 09:44  涂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楼板被打通,建楼梯通往地下室

物业:沟通过,业主不理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小区里的房子是框架结构,底楼楼板往下1米多是空的,这户业主也许是看到地下可以利用,就一直往下挖(开发商未把楼板下面用土完全填平),这是不允许的,属违规装修。他们曾经和这户业主沟通过,让他停工整改,不料他还是继续挖。短期内,他们将通知闽侯县城管执法部门来处理。

昨日傍晚,记者向闽侯县建设局城管执法队的程副大队长反映此事。程副大队长表示,私自挖地下室属违章建设,他们将派人到现场查看,再作处理。

擅自挖地下室可撤销产权登记

对于外立面及楼顶的违章搭盖,执法部门会拆除。可对于挖出来的“违章”,该如何处理?

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违反规划、私自挖地下室的情况,可依法责令其恢复原状——用土填平,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检验,看整改的情况是否符合主体结构安全要求。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