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买菜付了钱摊主说没收到 孩子的涂鸦化解一场纠纷

www.fjnet.cn 2013-11-03 09:57  施建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家长上街买菜,付了钱,摊主却说没收到,双方闹进派出所;小孩在钞票上的涂鸦,最后成了证据

东南网1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新港综)家长上街买菜,付了钱,摊主却说没收到,双方争执不下,闹进派出所。民警调取了监控视频,仍判断不了谁是谁非,最后小孩在钞票上的一个涂鸦,成了重要证据。

11月1日上午7时许,福州新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早市里发生纠纷。民警赶到现场,市民李女士指着路边卖菜的林依伯说,自己买菜时,付了100元,林依伯却不承认。

李女士说,自己买了西兰花,付了100元,林依伯却说没收到。林依伯坚持自己没错,要求民警调街上的监控视频查证。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取视频让双方观看,但由于早市人多,无法看清拿钱的细节。

此时,李女士突然回忆起一件事,前天,家里的小孩很淘气,拿圆珠笔在钱上画了一个小小的太阳。林依伯随手拿出钱,当场让民警查找,过了一会,果真找到了李女士的那张100元。证据面前,林依伯承认自己错了,并向李女士道歉,答应将李女士买的西兰花无偿赠送,被李女士婉拒。双方和解后离去。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