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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上街蔗洲村40间违建店面依法拆除 损失不赔偿

www.fjnet.cn 2013-11-02 08:02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造成自身损失均不予赔偿

福州新闻网讯 1日上午,闽侯县土地监察、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镇、村配合下,依法对位于上街镇蔗洲村的40间违建店面予以强制拆除。

据介绍,这里原是农民安置小区用地,2009年10月因规划调整,项目停建。去年底,当地一村民看到有利可图,擅自把原项目部活动房违法改建成简易商铺。违建的商铺经县、镇、村有关人员制止后被拆除。今年3月,这名村民又突击新建了16间单层铁皮结构店面,8月份又新建24间,出租给一些商户进行非法经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从3月开始,上街镇包村副镇长及村干部多次到违建现场,要求违建当事人协调商家拆除店面。8月20日,镇、村联合向原项目承建方发出退场通知,并贴在项目部违建店面显要位置,要求落实退场程序,拆除违法搭盖的店面。8月26日,闽侯县供水、供电等部门与上街镇依法对违法经营店面停水、停电,要求商家做好退场相关准备工作。9月16日,有关部门再次通知原项目承建方和各商铺退场,在18日之前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断电、断水。10月1日,供水、供电部门对现场强制断水、断电,但部分商家不听劝告,第二天自行租来发电机发电,并私自通了水。11日,镇、村向各商铺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立即停止发电,20日前所有商铺无条件搬离、拆除,否则将于31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在当地政府及部门的努力下,10月14日,原项目承建单位承诺全力配合退场、办理相关手续,部分商家也于25日起陆续搬离。在此期间,少数商家曾提出赔偿问题,但当地政府态度明确: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都不受保护、不予协调,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1日的拆除行动对上街镇蔗洲村及大学新区周边违建店面、非法经营行为产生了极大震慑作用。

据介绍,9月底以来,闽侯县已开展大型拆违专项行动18场,出动执法人员2863人次,动用大型挖掘机20辆次,拆除违法建设45座、建筑面积15920平方米。此外,闽侯县纪检监察部门还加大清违督查工作力度,对清违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短评

针对违法行为 绝无商量余地

一再违法抢建、一再违法经营,说白了,无非图个“利”字。

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违法获利,于情、于理、于法,无一“路”可通。

违法建设、非法经营,危害甚大——

一是乱了秩序,城市的建设、发展,人们的工作、生活,均须遵循一定秩序,保持相对平衡;违法行为破坏了规则、打破了平衡,扰乱了城市秩序。

二是乱了章法,无规矩不成方圆,若人人都未经审批擅自违建,不经办证擅自经营,有法不依,一意孤行,城市将不再为城市。

三是乱了市场,因违法行为而不当获利,必然对合法合规者造成影响,或抢走客源,或冲击价格体系,造成市场恶性竞争,甚至陷入无序状态。

四是乱了人心,违法虽是少数人的行为,但对守法的大多数人心理冲击是巨大的,因为违法行为不按常规出牌,践踏法律法规,考验人们底线,若不加以制止、严惩,必然引来跟风,群起效仿,人心大乱,害莫大焉。

因此,针对违法抢建、非法经营等行为,应明确态度、明辨是非、解疑释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和损失,要让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不予商量、不予协调,必要时甚至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以换取来之不易的安定稳定好局面。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宗兴 洪见文/文 俞松/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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