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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上街蔗洲村40间违建店面依法拆除 损失不赔偿

www.fjnet.cn 2013-11-02 08:02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短评

针对违法行为 绝无商量余地

一再违法抢建、一再违法经营,说白了,无非图个“利”字。

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违法获利,于情、于理、于法,无一“路”可通。

违法建设、非法经营,危害甚大——

一是乱了秩序,城市的建设、发展,人们的工作、生活,均须遵循一定秩序,保持相对平衡;违法行为破坏了规则、打破了平衡,扰乱了城市秩序。

二是乱了章法,无规矩不成方圆,若人人都未经审批擅自违建,不经办证擅自经营,有法不依,一意孤行,城市将不再为城市。

三是乱了市场,因违法行为而不当获利,必然对合法合规者造成影响,或抢走客源,或冲击价格体系,造成市场恶性竞争,甚至陷入无序状态。

四是乱了人心,违法虽是少数人的行为,但对守法的大多数人心理冲击是巨大的,因为违法行为不按常规出牌,践踏法律法规,考验人们底线,若不加以制止、严惩,必然引来跟风,群起效仿,人心大乱,害莫大焉。

因此,针对违法抢建、非法经营等行为,应明确态度、明辨是非、解疑释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和损失,要让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不予商量、不予协调,必要时甚至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以换取来之不易的安定稳定好局面。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宗兴 洪见文/文 俞松/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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