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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卖“三无”光饼被罚1.2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www.fjnet.cn 2013-11-01 13:10  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一个光饼,价格不足7毛钱。但如果不依法经营,不具备销售资格卖起“三无”产品,受罚就不划算了。31日,闽清县工商局白樟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地一家便利店出售“三无”光饼的违法行为,开出一张1.2万元的罚单。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他们近日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便利店正在出售光饼,一袋光饼14个,售价10元钱,而盛装光饼的纸袋外包装上并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1条相关规定。据查,28天内,该便利店共售出光饼980袋,违法经营额9800元。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便利店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予以警告,没收被扣留的8袋光饼及违法所得的3675元,并处罚款1.2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马静)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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