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看房不满意可退还押金 中介却以各种理由拒退

www.fjnet.cn 2013-11-01 07:27  郭立锋 王光前林帅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见习记者郭立锋通讯员王光前林帅)房产中介口头承诺,看房不满意可以退还押金,可当市民陈先生明确表示不满意的时候,中介竟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近日,在马尾区工商局的调解下,陈先生要回了500元押金。

据了解,10月25日,陈先生的爱人通过马尾沿山路附近的雅庭美居房产中介看房,中介向其索要了500元押金,表示交了押金有优先租房子的权利,而且看房不满意押金会退给她。她觉得中介讲得有道理,便交了500元押金。

看房后,陈先生夫妇发现该房子明年3月份将要拆迁,觉得不满意,便没有租房,要求中介退还押金。这时中介却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称500元为定金不能退,还称不退押金是应房主要求。鉴于沟通并无实质性进展,10月26日,陈先生致电12315投诉。

经马尾区工商部门人员了解,中介并未与陈先生夫妇签订定金协议,而其出具的500元收据也未注明为定金,故中介以定金为名不退押金并无法律依据。经协商,中介现场将押金退给了陈先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